河源市衛生學校學生儀容儀表規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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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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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衛生學校學生儀容儀表規范要求
為加強學校管理,正確引導和教育學生,培養學生健康的審美情趣,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體現青年學生朝氣蓬勃、積極向上的精神面貌,根據《中學生守則》及《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對河源市衛生學校學生儀容儀表作出如下要求:
一、儀容儀表整體要求:
整潔、大方、得體,符合中職生身份。
二、發型基本要求:
1、男生發型:男生不留長發,額發不過眉,頸發不超領,鬢發不遮耳,不燙發,不染發,不留奇異發型。
2、女生發型:女生頭發梳理整齊,不燙發,不染發,不散發披肩,不留奇異發型。
三、其他注意事項:
1、不穿背心,吊帶衫,超短褲、超短裙等與中職生身份不相符的衣服及奇裝異服。
2、教學區內不準穿拖鞋。
3、不得紋身繪身,不得粘紋身貼等。
4、不化妝,不佩戴各種飾物(耳環、耳釘、項鏈、手鏈、腳鏈、戒指等),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
河源市衛生學校學生科
二〇一三年九月一日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