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教育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考政策宣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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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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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校招生實施辦法》等文件要求,隨遷子女在我省就讀中職(含技工學校)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2014年起可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職院校招收中職學校畢業招生考試(即“3+專業課程證書”考試和高職院校對口自主招生考試)。
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高考的相關條件如下:
1. 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
2.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住所;
3.父親或母親持有我省居住證,有效期截止至當年高考報名規定時間、已連續3年以上(合3年);
4.父親或母親在我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費累計3年以上(合3年);
5.隨遷子女具有我省中職學校3年完整學籍。
特別提醒: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的居住證和社會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缺一不可)必須在其子女入讀高中階段學校一年級(9月1日)前辦理
